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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111111111111111111《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化促进条例》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11111111111 11111111111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副厅长 翟 琇
( 2006 年 12 月 4 日 )
11一、请您谈谈《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化促进条例》的立法背景
112004 年 6 月 25 日 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 ( 以下简称《促进法》 ) ,第一次把促进农机化发展放到国家大法高度加以规范。为贯彻《促进法》精神,全国绝大多数省份制定或修订了自己的农机化地方性法规;我区结合自治区实际,因地制宜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化促进条例》 ( 以下简称《促进条例》 ) 。通过法规手段促进农机化事业加快发展,是落实《促进法》,建设农机化法规体系,进行农机化法制建设的具体体现。
11从总体上讲,内蒙古的农牧业机械化事业还不能适应现代农牧业建设的要求。突出表现在农机总体科技含量不高,装备总量不足,结构不优,水平偏低;农机化的法规政策体系不够完善,产业发展乏力;农机服务的市场机制发育不全,组织化、规模化程度不高;农机化投入保障不到位,财政投入比例偏低,宏观调控手段不强等。整体属于低层次发展。这就需要各级人民政府采取法律的、法规的、行政的手段,鼓励和支持农牧业机械化事业发展,并为之创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和秩序。《促进条例》就是适应这一需要而制定出台的。
11《促进条例》从法规的高度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扶持发展农牧业机械化的责任,确立了农机化在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中的地位,体现了法制精神与农牧民利益和时代要求的有机统一,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促进社会主义社会和谐发展的具体体现。各级人民政府在促进农牧业机械化发展中发挥着主导作用,其所属的农机主管部门及其系统体系具体落实农机化促进工作;工商、技术监督、公安、交通、发展与改革、财政、科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农机化促进工作。
11二、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化促进条例》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
11制定《促进条例》,主要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促进条例》全面贯彻了《促进法》的精神实质,结合自治区的实际因地制宜加以具体化。如《促进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应当分别安排专项资金,对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国家支持推广的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给予补贴…….”。《促进条例》据此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应当对农牧民和农牧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列入国家或者自治区农牧业机械购置补贴范围的农牧业机械给予补贴”。并倡导“鼓励盟行署、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旗县级人民政府对农牧民和农牧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列入国家或者自治区农牧业购置补贴范围的农牧业机械给予补贴。”《促进条例》同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以下简称《道交法》 ) 为间接上位法,依据《道交法》对机动车管理的有关规定,《促进条例》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其他自走式农牧业机械的安全管理进行了具体规定,并考虑农村牧区和农牧民的实际情况,在行使处罚权方面,体现人本思想和以教育为主的原则,其罚没量也普遍低于对普通机动车的处罚。“管理”条款围绕“促进”展开,通过“管理”保证《促进条例》的“促进”规定有效落实,使“促进”的主体地位和作用更加突出;“管理”的内容主要是规范政府部门行为的规定,保障为农牧民服务到位,防止管理行为越位、缺位。
11《促进条例》 52 条中,“促进”条款 19 条。服务性条款 12 条,“管理”条款 17 条,其他条款 4 条款。“促进”和服务性条款是“管理”条款的近一倍,充分体现了“促进”为主、“管理”为辅,“管理”服从服务“促进”的原则。
11三、《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化促进条例》具体规定了哪些促进和管理条款 ?
11“促进”方面主要有以下内容,第五条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培养农机化管理和技术人才,强化农机化队伍建设的规定。
11第六条规定了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农机化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采取财政、税收、金融扶持政策措施,逐步提高对农机化的资金投入;并在第二十四条、二十五条规定了机械化科研专项资金,保证农机推广经费的内容。
11第二十六条对农机科研机构兴办实体,农牧民从事农机化作业服务予以税收政策优惠。
11第二十七条规定对农牧民和农牧业生产经营组织购农机具予以补贴。
11第二十八条、二十九条、三十条规定支持建设农机合作组织,并对试验示范基地、机耕道、综合性服务市场建设给予资金支持。
11第三十一、三十二条、三十三条明确公安、交通等部门协助农机部门保障农机跨区作业服务秩序,并对跨区作业机车、运输车、指挥服务车免征过路过桥费,同时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其自走式机械免征养路费。
11从“管理”角度讲,主要是规定了若干农机安全监督管理的条款;一是规定了农机监理机构、执法人员执法时的装束、标识、证件等;二是规定了拖拉机及其驾驶人有关登记考核程序、标准等;三是对违规违章行驶操作的处罚规定;四是对农机管理执法人员违法违纪惩处规定。
11总之,《促进条例》的发布施行,开辟了我区依法促进农机化事业发展的新阶段。我相信,在《促进条例》鼓舞下,全区农机战线的广大干部职工会更加振奋精神、鼓足干劲,以更加优质的服务、更加良好的管理,推动我区农机化事业实现快速、健康、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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